在专利领域的法律纠纷中,有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备受关注。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是湖南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诉人(原审被告)则是靖江市某冶金电力有限公司。原审原告以被告侵犯其发明专利权为由,向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审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判令上诉人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的判决。这20万元的赔偿额,对上诉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经营压力。要知道,企业的每一笔资金都关乎着日常的运营和发展,20万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上诉人对这个判决结果不服,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二审中,上诉人委托了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邵如阳律师进行代理。邵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千余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和管理学学士学位,还精通日语和英语,与日本东京的律所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曾经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的经历,让他视野开阔、思维活跃,能从多维度分析法律问题。
邵律师接受委托后,做了大量的工作。首先,他深入比对技术特征,把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与被诉侵权产品的技术方案一项一项地详细比对,努力寻找未覆盖或等同特征认定的争议点,为上诉构建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卷宗里的技术资料繁多,他都一一仔细研究。
其次,他评估赔偿计算方式,分析原审判决中赔偿数额的计算依据,指出其中存在自由裁量空间过大、与侵权情节不匹配等问题。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对法律条文和案件细节有深入的理解。
在二审程序中,邵律师积极与合议庭沟通,还向被上诉人阐明上诉理由及案件风险。他并没有局限于传统的“非黑即白”诉讼策略,而是综合考虑诉讼周期、成本、商誉影响等因素,主动向法院表达调解意愿。通过多轮沟通,向被上诉人方清晰展示了上诉理由的合理性及二审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
最终,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原本原审判决的20万元赔偿额,大幅降至16.88万元,直接为客户节省了3.12万元的即期支出,还避免了后续可能因迟延履行产生的加倍利息。而且,调解方案明确约定了被上诉人在收到款项后立即申请解除对上诉人银行存款20万元的财产保全,迅速盘活了企业被冻结的资金,让企业恢复了正常经营秩序。以调解方式结案,不仅避免了二审可能存在的败诉风险,还通过“双方当事人就本案再无争议”的条款,彻底解决了纠纷,消除了长期诉讼对企业经营和商誉的潜在负面影响。
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邵律师对技术特征的深入比对和对赔偿计算方式的精准分析,为上诉和调解争取到了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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