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和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还支付了80余万元的首付款。开发商当时承诺原告可以无理由退房,双方还签了《无理由退房承诺书》。
可谁能想到,之后开发商以房产抵押给银行作为借口,一直不跟原告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一拖就是一年时间。原告多次要求开发商退款,开发商却以退款要走流程为说辞,还说退款时间没法保证,可能得等一年。原告实在没办法,只能委托王伟栋律师起诉。
一开始,原告可愁坏了。他想着这案子从一审、二审再到执行,怎么着也得大半年时间。毕竟开发商一直拖着,这退款看起来遥遥无期,心里别提多焦虑了。
王伟栋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做了不少工作。因为这个案子是在疫情期间委托的,而且原告着急退款去买其他楼盘的房子,所以律师第一时间就去立案了,还催促诉前调解尽快进行。
同时,律师考虑到对方是房地产开发商,名下账户肯定有资金,之后也会收取其他购房者的购房款。于是在调解阶段,就跟对方表明,如果不同意还款,就会冻结对方账户。
最终的结果让人惊喜。原本原告以为要大半年才能解决的事情,从正式立案到调解结案仅仅用了五天时间。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王伟栋律师一直和委托人保持沟通。从疫情期间第一时间立案,到催促立案庭尽快分配调解法官,再到调解方案最终确定,每一个环节都让委托人清楚知晓。
这个案子能这么快解决,关键在于律师及时立案推动流程,并且抓住了开发商账户资金这个关键点,给对方施压,从而快速达成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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