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山东律师 > 烟台律师 > 烟台学校侵权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山东律师 烟台律师 烟台学校侵权律师
  • 学校对住宿生的人身攻击责任如下:未成年人受害,学校因管理失职需全责;大学生在校内遭校外暴力,学校无直接责任;但如校方未尽安全管理与教育义务,对校外攻击行为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 1496次阅读
  • 校方对大学生坠楼事故的责任归属视具体情况而定:设施老化或防护不全导致的,校方需担责;事故由学生个人因素引起,则学校无需负责。这基于大学生通常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较高认知自控能力。 #损害赔偿 1282次阅读
  •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负有法律义务,包括教育、管理和保护。无论学生年龄,食堂中毒事件,学校均需担责,即使学生已成年。因此,校园内食品安全问题,学校责任不可免。 #损害赔偿 938次阅读
  • 学校在交通意外中若无法提供无责证据,即未能证明已尽安全管理职责,即使学生伤亡,学校需担责并可能面临赔偿。只有能证实学校无直接过失时,才无需承担责任。 #损害赔偿 1016次阅读
  • 教师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违反规定者将受到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这种行为可能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并违反教育界的道德原则。 #损害赔偿 1030次阅读
  • 教师毁坏学生手机通常违法,视情况可能构成犯罪。严重损害、高额损失或有恶劣情节时,教师可能需负刑事责任。但处理时需考虑学生过错及其它因素,确保公正。 #损害赔偿 1316次阅读
  • 针对校园霸凌的犯罪问题,责任人需负刑事责任,视犯罪性质而定,未成年人可能享受从轻处理。此外,施暴者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为未成年人,则由其法定监护人代偿。 #损害赔偿 933次阅读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律师在维护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方面给予指点取证,本案中被告采取发布短视频、向其他人发送原告隐私照片等方式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及隐私权,因侵权行为的特殊性,需要采取正确的方法及时将证据保存完整,可以采取录屏、翻拍等方式将侵犯权益的短视频、短信等保留下来并保存好原始载体,以避免侵权人将侵犯短视频从平台删除恶意毁灭证据而导致原告举证不能的风险。 同时指导原告收集被告的行为对原告造成精神损害程度及影响范围的证据。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万某作为家中的顶梁柱,他的以外去世不仅从精神层面给原告带来了重大打击,也严重影响了家庭经济状况,再次情况下被告仍然坚持其没有任何责任。律师介入后认为,原告作为施工者其责任不仅仅只是简单树立几个警示牌那么简单,无关人员可随意进出工地就充分表明其监管的漏洞以及安全防护的不足。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本案极大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最大程度弥补了原告所遭受的打击。 详细案情>

  • 代理方:被告 结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的价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详细案情>

  • 代理方:原告 结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的价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详细案情>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