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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潍城区学校侵权律师-刘成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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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代接孩童途中发生事故时,若帮工人员已尽到安全保障职责且无过失,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有过错,需按情况承担一定连带赔偿责任。此规定明确了帮工人员在代接孩童过程中的责任边界,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损害赔偿 1398次阅读
  • 未成年人在直播平台刷礼物的退款问题,视其民事行为能力区分。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如儿童)由监护人有权申请退款;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部分自制力)则需监护人与平台协商解决。具体情况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形分析。 #损害赔偿 1450次阅读
  • 针对校园体育伤害,八岁以下无行为能力学生,学校按民法典第1199条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已尽责;八至十八岁限制行为能力人,学校需在未尽合理教育管理义务时负责,若已合规则无需担责。 #损害赔偿 939次阅读
  • 教师对学生未完成作业的不当行为应以教育为主,避免暴力,否则可能导致违反法规,触犯故意伤害罪。我国法律严禁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或有损人格尊严的行为。学校需严格规范,对施暴教职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损害赔偿 823次阅读
  • 学校对学生仅限于临时监护,负责在校期间的安全。法定监护权仍属于学生亲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他们在受教育阶段负有主要责任,学校职责不因学生在校而改变。 #损害赔偿 1226次阅读
  • 学生在校期间,监护人仍为其亲生父母或法律规定具备监护权的人士。学校虽然负有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的责任,但仅为临时照看,并不具备监护人身份。无论学生身处何处,监护责任始终归属于先前指定的监护人,不会因任何情况改变。 #损害赔偿 946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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