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拓律师事务所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从业以来一直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法学理论扎实,司法实践丰富,曾办理多起侦查阶段撤案、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审判阶段缓刑、改判的案例。代表案例:苏州某气体公司销售假药案(二审改判免于刑事处罚)、某国企高管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1000余万判缓刑)、某市高新区企业合同诈骗案(重罪辩轻罪判缓刑)、松江区某团伙侵犯注册商标案、浦东新区某团伙出售出入境证件案(不起诉处理)、知名大学学生传播淫秽物品案(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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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是故意挑衅、骚扰他人、损毁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包括无端攻击、追逐辱骂、强行索取财物、公共场所喧闹等。犯罪动因多为寻求刺激、宣泄情绪等,而非故意伤害或非法利益。若涉及故意伤害或非法利益,则可能构成其他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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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当众辱骂他人需承担法律责任:轻微情节可受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则可能面临5至10日拘禁和罚款。此外,辱骂行为侵犯他人人格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行为恶劣,可能构成侮辱罪,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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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蓄意辱骂他人者,应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情节较轻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涉及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违法行为。若辱骂内容故意捏造,则侵犯他人名誉权,被侵权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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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是主动放弃犯罪的行为,其判定标准包括:拥有犯罪条件,主动并坚决放弃犯罪,采取全面彻底措施,且在犯罪过程中终止。原因多样,关键是主动放弃。可通过积极行动或消极不作为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