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了技术股也是拿工资的,技术股也属于股份,有股份赚钱了入股人是可以分红的。其中上班做技术,其实是属于雇佣关系,所以是要领工资的,股份和工资是两个概念,所以是有区别的。......
法人股是国有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的总称。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股权分置是针对于国有股,是我国独有的问题,在我国a股市场成立之后,国有企业的就存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这就是形成股权分置的原因。非流通股股东缺乏促进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的动力,......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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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定价确定方法: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可采用资产基准评估法、净现金流量折现法、模拟股票上市定价法(市盈率法)、市场评估定价法及组合定价法。每股有效价值通常基于企业整体价值除以总股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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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效力无效的原因主要有:股权需具备可转让性,必须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协议,完成出质登记手续,禁止在股权质押协议中预先设定流质条款。所谓“流质条款”,即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当债务未能得到清偿时,出质的股权将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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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离世后,股权可由继承人继承或购买转移。除非章程另有规定,继承人通常有权继承股份和股东资格。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章程可能要求继承人经股东大会同意才能继承,否则可由其他股东或外部人员购买。最终,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可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规定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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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设定的孳息一般归质权人所有,但是质押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的。孳息应该先冲抵费用的。质权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或处分质押财产,否则是需要承担全额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