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融律师事务所
韩伟律师法学院毕业。拥有在大型国企集团及政府工作经验,法学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并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建设工程、房地产,民商事合同,公司法律事务,婚姻继承,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实践与研究。尤其在刑事精细化辩护、公司、企事业单位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公司法业务,各类经济合同案件取得了较优秀的业绩。服务理念:受人之托,终人之事,善始善终,坚持“服务专业化,专业团队化,团队品牌化”的发展理念。 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以下工作: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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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金融票据诈骗罪,如使用伪造、变造或作废票据,冒用他人票据,签发空头或与印鉴不符支票骗取财物等行为,根据情节不同,量刑分为:数额较大,五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2-20万);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5-50万);数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50万)或没收财产。

持有虚假发票进行诈骗构成票据诈骗罪,金额较大者可判五年以下徒刑及两万至二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刑期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罚款增至五万至五十万元。金额特别巨大者,刑罚更重。

票据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金融票证欺诈手段获利。根据金额大小和情节严重性,量刑各异:诈骗金额在特定范围(20万以下)者,可判五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2万-20万);涉及巨额或严重情节者,刑期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罚金5万-50万;数额巨大或情节极端严重者,可能面临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罚金5万-50万,甚至没收财产。

票据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金融票证欺诈手段获利。根据金额大小和情节严重性,量刑各异:诈骗金额在特定范围(20万以下)者,可判五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2万-20万);涉及巨额或严重情节者,刑期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罚金5万-50万;数额巨大或情节极端严重者,可能面临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罚金5万-50万,甚至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