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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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患者打人应否承担法律责任在法律中明确规定,若患有精神疾病者在其无法识别或控制自身行为期间所导致的伤害结果,经经过法定程序进行鉴定予以确认,则该患者将不再负有刑事责任。但依据法律强制性要求,应对其家属或监护人实施严格的监护和医疗措施,同时在必要情况下,政府亦有权对其实施强制医疗措施。对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而言,当其精神状态处于正常阶段时犯罪,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抑郁症患者能否负刑事责任,如何确定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抑郁症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要按照受害者的伤情确认具体的量刑标准,精神病人在不能辨析自己行为的情况下,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未成年人存在犯罪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行为人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

抑郁症杀人负法律责任。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对于抑郁症患者故意杀人并无专门规定,因此,抑郁症患者故意杀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