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
该协议书具体应当写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信息、公司信息、转让股权比例、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然后双方签字,写上日期即可。......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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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所得税属于个人所得税范畴。个人股票持有期超过12个月,股息红利收益暂免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至12个月,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税负为20%。因此,理论上,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股息红利税负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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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红利差异化扣税政策指投资者卖出参与分红的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时间长短,决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比例。持股不超过一个月者,需缴纳20%的税;持股一至一年者,税率为10%;持股超过一年,则股息红利免税。这种政策体现了对长期投资者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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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转让款项未支付的情况下,股权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若经协商达成共识无需支付,则具有法律效力。但实际操作中,股东通常以象征性金额如“1元”进行转让,而非零元。税务机关可能不承认零对价转让的合法性,因其可能涉及欺诈和逃税,属于非法且无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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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税计算方式为:将股权转让所得(收入减去支付金额和合理费用)归类为“财产转让所得”,采用20%的法定税率,每次纳税。合理费用包括税费、评估费和中介费等,需符合规定才能扣除。公式为:应纳税额=(收入-支付金额-合理费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