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中隐名股东的认定
时间:2025.02.22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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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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