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或者由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
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触犯刑律的,依照
刑法关于
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或者由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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