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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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系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团体机构的职员工员利用自身职务上所拥有的职权优势,擅自将本单位正当财产据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数额标准的涉嫌犯罪行为。对于这一类问题,可以采取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具体步骤包括向警方进行报案、公安机关展开调查及取证、检察机关发起公诉以及由法院进行公正审理与判决等环节。在被认定构成犯罪的前提下,依据相关法规,法院将会依法对此类案件作出相应的审判并进行裁决。

针对职务侵占罪案件中被害方所出具的谅解书能否对罪犯的量刑产生影响,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虽然其可以视为减刑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却并非一定能够直接推动刑罚减轻。实际上,当法官对该类案件进行裁决之时,他们将会全面衡量包括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罪犯的悔过态度、对受害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获取被害者谅解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表现。

对于职务侵占罪案件的受害方而言,虽能够在一定层面上出具谅解书以表明其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宽恕态度,但是该行为并不能够直接影响到刑事责任的本质判断。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全面权衡各类相关因素,包含谅解书等酌情情节,进而最终确定量刑尺度。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谅解书确实具有可能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谋求较为轻微的处罚结果,尤其是在定罪之后的量刑步骤。

职务侵占罪作为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通常由检察院依法提起诉讼程序,并不适用民事调解处理方式。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若犯罪嫌疑人为争取从宽处理而积极退还赃款并获得受害单位的谅解,那么法院在裁决量刑时便有可能对此予以适当考虑。然而,这种情况并非等同于案件的和解解决,仅仅是在衡量量刑情节时所作的考量因素之一。

对于职务侵占犯罪行为的处置,通常必须严格遵循刑事诉讼程序的规范,无法简单地进行“解决”。在此过程中,倘若涉案人员能够主动承认其所涉及的罪行,并且表现出真诚的悔过之意,同时还积极返还被非法侵占的财产,那么这将有可能在量刑阶段为他们争取到更为宽大的处理。然而,最终案件是否会进入审判环节以及具体的判决结果,则完全取决于法院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条款所做出的判断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