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作为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超过8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是一位在刑事辩护、合同事务、知识产权及金融保险领域备受赞誉的专业律师。他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和管理学学士学位,持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证。邵律师精通日语和英语,并与日本东京的律所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使其在处理涉外商事、跨境知识产权保护等国际法律事务中具备独特优势,能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国际水准的诉讼与非诉法律业务。 在执业前,邵律师曾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这段独特的经历赋予了他视野开阔、思维活跃的特质,能够从多维度分析法律问题,为客户制定创新性解决方案。同时,他逻辑严密、作风稳健的执业风格,确保了每起案件都经过细致梳理和严谨论证。从业以来,邵律师成功代理了上百起刑事案件,包括多起重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和银行经济类诉讼案件,例如为某知名外企提供知识产权项目及侵权案的全程诉讼与非诉服务,帮助客户有效维护权益。此外,他常年代理国内千亿市值银行的金融纠纷案,保持高胜诉率,并常年为多家国有及各类民营企业提供合规审查与风险防控咨询,助力企业在复杂市场环境中稳健发展。 邵律师始终秉持“专业、激情、责任”的服务理念,以富有激情的态度投入每一件案件,不仅关注法律细节,更注重客户的实际需求。无论是企业客户面临的合规挑战,还是普通百姓的法律纠纷,他都能以专业严谨的分析和富有感染力的沟通,为客户赢得最佳结果。如果您正寻求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邵如阳律师将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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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处罚中“较严重后果”的具体范畴分析在行政处罚的范畴内,所谓的危害后果主要是指特定主体因违法行动对他人权益、社会公共利益乃至集体利益等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和伤害后果。这类损害涉及到财产损失与人身伤害两大方面,其尺度则需依据违法者所侵犯的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以及其真实造成的危害结果及程度进行评估判断。

依据法规,行政执法机构应在作出具体行政处罚决定后,立即向当事人进行送达。若当事人未能在场接受,相关机构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将文件进行有效送达。在此过程中,行政机关可采用以下几种常见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以及公告送达。其中最为常见的形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十二两款规定,当基本法律或国家行政法规未对违规行为作出惩处规定时,省级或地市级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制定补充性的行政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给相关的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简易程序:对于罚款金额较小或警告性处罚,如违法事实明确且法律依据充分,行政机构可当场作出决策,执法人员需展示执法证件并填写预定格式的处罚决定书,现场交付当事人。常规程序:对于其他形式的处罚,行政机构需全面、客观、公正调查,必要时依法检查,执法人员至少两人,需公开示明证件。听证程序:对于重大处罚决定,如停工停产、吊销证照、大额罚款等,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行政机构应满足要求并承办听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