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8年至2019年度特聘调解员、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成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黄埔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第三届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广州市黄埔“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执业12年。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民间借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等案件。 经典案例 马某某、梁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二审刑事判决书 招某、周某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二审刑事裁定书 被告人王某飞诈骗二审刑事判决书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范萍人事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州市泰索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杜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胡某某、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东某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湖北巨力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人民政府、陈燕妹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卢某1、卢某2法定继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曾某与陈某某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杜某某与杜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社会职务: 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黄埔“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成员 第三届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8年至2019年度特聘调解员 第一届广州黄埔区新阶层人士联谊会律师行业分会理事 广州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所获荣誉: 2016年至2018年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美业分会法律顾问 广州市中立社专家律师志愿者 “2018年度广州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2014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维护社会稳定奖 2013年度法援优秀奖 社会活动 2018年第一期珠江“劳动法(黄埔站)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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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营行为债务,应根据经营合法性及案件情况分类处理。合法经营亏损债务,无论单方或双方参与,均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非法经营亏损债务,若双方共同经营或一方经营且另一方知情未反对,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一方非法经营且另一方不知情或已反对,则为非法经营方个人债务,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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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中,一方擅自举债虽不违法,但从伦理道德角度看,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法律未规定追责条款,因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处分权。因此,借贷方应取得另一方配偶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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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当事人双方可以达成共识并进行共同还款。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清偿。如财产不足,应协商确定。即使离婚,双方仍有权共同还款。但约定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人可向任一方追讨欠款,并有权向另一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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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去世后,其配偶可能需要承担债务责任。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无论配偶是否健在,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配偶还在世,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承担债务。若要胜诉,需证明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另外,也可以起诉债务人的全部继承人,但需先证明债权人拥有债务人遗留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