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孙律师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 作为刑事领域的专家,孙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孙律师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孙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他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孙伟伟律师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和应对策略,其卓越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深受客户信任与业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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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卖淫嫖娼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惩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卖淫嫖娼者将面临拘留10日至15日及罚款不超过5000元的处罚。情节较轻的,可能被拘留5日以下或罚款不超过500元。公安部门负责执行这些法律,以维护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

从事卖淫嫖娼行为者,将视情节给予拘留五至十五日和罚款五百至五千元不等的处罚。明知患梅毒、淋病等严重疾病仍从事该行为者,将按传播性病罪论处,依据《刑法》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在我国,卖淫嫖娼虽未构成刑事犯罪,但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制裁。根据该法,卖淫嫖娼者将面临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及最高五千元罚款。情节轻微者,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涉及色情产业的经营者如被警方抓获,通常会因违法行为如组织卖淫罪而受到刑事指控。此罪行涉及利用招聘、雇用、勾引、容纳等手段,将多人聚集并操纵其从事娼妓活动。根据法律,犯罪者可被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罚金。

行为人积极介绍他人卖淫,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连续犯罪者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