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略(成都)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5年12月加入北京浩略(成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2025年胡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三缓二……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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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侵占数额达两万元左右是否构成侵占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此类行为已达到认定为侵占罪的标准,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具体应判处两年至五年的有期徒刑,同时作出罚金处罚。侵占罪主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将原本属于别人代为管理或管理的财产、遗失的物品或被埋藏隐藏的物品非法占为己有的违法行为,且其涉及到的数额须在一定程度上较大,并且对这些被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肯归还给对方,由此才足以构成该罪名。

侵吞他人财产七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属数额巨大,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自首、退赃、悔罪,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侵吞他人财产七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属数额巨大,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自首、退赃、悔罪,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