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办案流程精选解答 > 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有哪些

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4.02.22 标签: 诉讼仲裁 办案流程 阅读:1133人
律师解析:
1、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
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查询立案与否有多种方式,如果是刑事案件,报案人可以到地公安部门查询是否立案及案件查处过程,这些对当事人是公开的。如果是民事案件,到法院立案庭查询,报对方名字、身份证号码或......

打官司请律师收费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至10000......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对于报案后具体什么时间立案没有规定,在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会迅速审查,如果认为确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行政诉讼被告不到庭应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针对行政诉讼被告不出席审理现象,法院可采取缺席审判措施。若被告无合理理由拒绝出庭或在未经许可下离场,法院将直接进行缺席审判。同样,若原告未给出合理理由拒绝出席或未经批准离场,则视为撤诉处理。

    浏览量:1161 2024-06-09
  • 检察院如何对行政诉讼进行监督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在行政诉讼中,检察机关通过最高检监督各级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上级检察院监督下级法院,并在涉及国家或公共利益的调解书中抗诉。同时,检察院有权在审判流程中对审判人员的违法情况进行检察建议,不论是否在审判监督程序内。

    浏览量:1124 2024-06-09
  • 对再审判决不服应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针对再审程序所做出的判决,如仍有异议,权益方可采取以下措施:若再审对象为一审判决,异议方有权提起上诉;若再审对象为二审判决或再审判决已具法律效力,异议方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申请抗诉。

    浏览量:1107 2024-06-08
  • 如何追加被执行人流程

    徐宁律师

    追加被执行人流程:1、申请执行人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2、执行机构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依法收集、调取有关证据。3、执行机构举行听证,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决。4、制作并送达裁定书。5、向追加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播放量:864 2022-06-07
  • 开庭时间确定了可以另定时间吗

    徐宁律师

    一般而言,开庭时间确定后需要各方按时到达传票载明的地点开庭。但有特殊情况经申请,可以延期开庭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如果原告无故不按期到庭,视为撤诉;被告不到庭,会缺席判决。

    播放量:694 2022-06-07
  • 可以重新审判的规定是什么

    刘欢律师

    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的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播放量:958 2022-06-07
黄嘉律师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业部主任,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文化馆法律顾问,曾就职于两家世界500强总部法务部。 从事律师行业多年,带领团队办理了大量案件,在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了解各类企业法律需求,担任数家企业法律顾问,且针对法律顾问发表多篇论文,获得浙江省律协及浙江省法学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可调动百名律师团队的律所资源(杭州下城区最大律所),团队律师多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

咨询该律师
  • 上诉需要交费吗

    1639人阅读

    在上诉至上级法院时,需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涵盖了一审、二审及再审案件的受理费用等。但需要注意的是,若案件被发回重审,第二审法院必须全额退还上诉人已支付的二审案件受理费。这一规定确保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此,在进行上诉时,上诉人需了解相关费用规定,并在必要时及时申请退费。

  • 上诉案件移送期限规定是什么

    1385人阅读

    上诉书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由法院递交至二审法院。被告、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及被告人如对初审判决提起上诉,原审法院须在三天内将上诉书及案卷材料、证据转交上一级法院。

  • 人民调解书可以起诉吗

    1656人阅读

    对于仲裁调解书,你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修改、撤销或确认其效力,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而法院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一般情况下,基于同样事实和理由,不得再次起诉。

  • 民事二审后申请再审改判几率

    1374人阅读

    吊销营业执照十年后仍需注销。尽管企业无法再经营,但实体仍存,监管和惩罚措施继续。合法退出需执行注销,解除异常后恢复正常状态。吊销后15日内应到税务机构办理注销。无论原因,都应妥善处理完成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