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有,公司作为
普通合伙人参与合伙之后,公司除自身的经营风险之外,还将承受
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
合伙企业不仅要以合伙财产,而且要以
合伙人自身财产对合伙企业的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这就意味着,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之后,将要承担因投资合伙企业而产生的相应风险与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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