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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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损他人虚拟财物价值一百万元,应根据具体情节接受法律制裁。若情节较轻,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若情节严重,可能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具体判定还需考虑犯罪动机、手段、影响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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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罪与强制猥亵罪的区别在于行为手段的不同。强制猥亵罪特指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猥亵妇女或儿童的行为,而猥亵罪的范围更广,包括非强制性的猥亵行为。虽然广义上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不被视为刑事犯罪,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妇女的强制性猥亵或侮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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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盗窃罪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二是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如撬锁、潜入等;三是盗窃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量或多次盗窃。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盗窃罪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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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病历是否被伪造或篡改,需注意时间记录的准确性。单纯的时间出入不一定证明伪造或篡改,需结合其他记录。若时间记录直接影响医疗行为评估且医疗机构否定,需全面分析。主观判断差异导致的争议不能简单作为不当行为的依据。违反病历书写规范可作为不当行为的证据,但需结合案件情况判断是否达到伪造或篡改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