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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主管机关

时间:2025.02.16 标签: 知识产权 专利 阅读:820人
律师解析:
专利管理机关就是专利法中所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而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是专利法中的“专利行政部门”。
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因此申请只能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
法律依据: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因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纠纷请求调解的,当事人可以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理通知书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止该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有关程序。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持调解协议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恢复手续;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撤销案件通知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恢复手续。自请求中止之日起满1年未请求延长中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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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龙律师

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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