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我国没有“合伙
盗窃罪”,合伙盗窃按盗窃罪处理。
2.依据相关解释,盗窃财物价值1千-3千元、3万-10万元、30万-50万元以上,分别属“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3.通常,盗窃财物达1千-3千元以上,公安应
立案。
各地可依经济状况定本地数额标准。
4.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带
凶器盗窃、
扒窃,不论数额,都要立案。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三人商议一起实施盗窃。他们潜入一处民宅,盗走了价值两千元的财物。事后,三人被警方抓获。对于此次盗窃行为是否应立案,产生了争议。有人认为两千元未达到当地
盗窃罪立案标准不应立案,也有人认为三人合伙盗窃,且属于入户盗窃,应予以立案。
案情分析:1、在我国不存在“合伙盗窃罪”独立
罪名,合伙盗窃以盗窃罪论处。根据相关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达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公安机关应
立案追诉,但各地可根据情况确定具体标准。
2、本案中,三人合伙入户盗窃,即使当地盗窃罪立案标准高于两千元,依据“入户盗窃无论数额多少都应立案”的规定,此次盗窃行为也应当立案追诉。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