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
抵押人有
继承人且其愿意
继承遗产,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
抵押责任,
抵押权人可要求继承人协助实现
抵押权。
2.若继承人
放弃继承,抵押权人可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变现抵押财产。
3.若抵押财产涉及多个共有人,需先确定抵押人份额,再针对该份额实现抵押权。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胡借款50万元,并以自己名下一套房产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了
抵押合同并办理了
抵押登记。
借款期限内小朱因意外去世,小朱唯一的继承人小丽认为该笔借款不应由自己承担,拒绝配合小胡实现抵押权。小胡则坚持自己有权就抵押房产优先受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权是一种
担保物权,抵押
人死亡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小朱与小胡的抵押合同合法有效且已办理登记,小胡的抵押权依法成立。
2、小丽作为小朱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
债务,缴纳税款和
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所以小丽有义务配合小胡实现抵押权,在抵押房产价值范围内对该笔借款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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