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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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如果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就不需要夫妻共同负担,另一方也不需要承担相关责任。但是,如果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就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来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个人承担。但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上述情况,那么该债务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需要按时偿还。

夫妻一方对外提供担保,配偶一方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担保的收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那么配偶一方可能需要承担责任。担保责任是担保人的个人法律行为,并不一定导致配偶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署、追认或者其他视为共同意思的表示,那么婚后一方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也可以视为共同债务。

如果丈夫的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妻子则无需承担。但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与丈夫共同偿还。共同债务通常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或丈夫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因此,妻子是否要承担债务,关键要看债务的性质和用途。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才能确保夫妻双方权益的公正和平衡。

在贷款申请中,夫妻不能互为担保人,因他们共享家庭财产。互为担保相当于为自己担保,构成虚假保证,无效。但可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债务,担保人可选父母、兄弟姐妹或朋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