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民事判决
上诉期为15天,从
当事人收到
判决书起算。
若在送达回证签收,签收日即收到日;
未签收但通过其他方式确认收到的,确认日为准。
2.收到判决书当天不算入15天,从次日开始计算。
3.若上诉期最后一天是
法定节假日,以节后第一天为届满日期。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并向双方送达判决书。小朱在送达回证上于5月10日签收,小李未签收送达回证,但法院通过短信确认其于5月12日收到判决书。小朱认为上诉期应从5月10日起算,小李则觉得自己的上诉期应从5月12日起算,双方就上诉期的起始日期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签收日期为收到日期。小朱于5月10日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其上诉期应从5月11日起算。
2、未签收送达回证但通过其他方式确认收到的,以确认收到之日为准。小李经短信确认于5月12日收到判决书,其上诉期应从5月13日起算。且期间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若上诉期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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