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
房屋产权人欠债不还,
债权人可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名下房屋,即便房屋有负债,法院也能依法执行。
2.法院执行时会查封、评估和拍
卖房屋。
拍卖款先付
执行费,再还
抵押等优先
债务,剩余偿还
申请执行人。
3.若拍卖款不够偿债,
债务人仍要还剩余债务。
4.若房屋是
被执行人及其
家属生活必需,法院会保障其基本居住条件后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李借款未还,小李
胜诉后小朱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小朱名下有套存在抵押负债的房子,小李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该房屋。小朱称此房是其和家人生活必需住房,不应被执行。法院最终决定对该房屋进行执行。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若房屋产权人负有债务且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其名下房屋,即便房屋存在抵押等负债情况,法院也可依法执行。所以小李申请执行小朱名下房屋合理合法。
2、若房屋为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法院可能会在保障其基本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本案中法院可在保障小朱及其家人基本居住条件后对房屋进行查封、评估和拍卖,拍卖所得先支付
执行费用,再清偿抵押债权等优先受偿的债务,剩余部分偿还小李债权,若拍卖款不足,小朱仍需偿还剩余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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