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儿子坐牢,父母可以带其儿女去会见,因为父母与儿女都属于罪犯的亲属,按规定,服刑罪犯可会见亲属、
监护人。
2.会见要按监狱规定和程序来。
需提前申请,获批后在指定时间、地点会见。
3.会见时,需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还要遵守监狱管理规定,不能传递
违禁物品。
若不利于罪犯改造,会见可能受限或取消。
案情回顾:小朱因
犯罪入狱服刑。其父母想带着小朱的儿女去
监狱会见小朱。他们向监狱提出会见申请,但监狱以需补充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为由未立即批准。小朱父母认为自己和孙子孙女与小朱的亲属关系很明显,无需额外证明,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后小朱父母按要求提供了户口簿和出生证明,监狱批准了会见。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监护人,小朱的父母和儿女作为其
直系亲属,有会见的权利。
2、监狱要求提前申请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是合理的,这是遵循会见的规定和程序。小朱父母起初不理解,后按要求提供材料,监狱批准会见,符合法律规定和管理要求。若监狱认为存在不利于罪犯改造等情形,有权限制或取消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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