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庭审宣判后,一般情况下
当事人能拿回提交的
证据原件,前提是该原件没被法庭作为
物证留存。
2.
诉讼时当事人提交证据支持主张,质证完、法庭无特殊需求,宣判后可要求取回原件。
但证据是定案关键物证要存档,或案件进入上诉、再审等程序,法庭可能暂不归还。
3.若证据被留存,当事人可申请查阅、复制。
最终能否拿回,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庭。庭审中,小朱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交了合同原件作为证据。庭审结束并宣判后,小朱要求拿回合同原件,小李却认为该合同作为关键物证应留存在法庭。小朱则觉得法庭无特殊需求,自己有权拿回。
案情分析:1、通常情况下,庭审结束且宣判后,当事人提交的非作为物证留存的证据原件可以取回。本案中若合同原件并非作为物证需法庭留存,小朱有权拿回。
2、若合同作为定案关键物证需存档,或者案件进入上诉、再审等程序,法庭基于审理需要可能暂不归还。小朱可申请查阅、复制相关证据材料。最终是否能拿回合同原件,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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