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婚前财产是
结婚前一方获得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离婚时不分割。
像婚前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依旧归其本人。
2.
婚后债务认定和承担较复杂。
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一般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或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
债务,如双方共签的借款。
3.一方以个人名义超日常所需的债务,一般不算
共同债务,但
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除外。
离婚时,先以
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不足部分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法院判。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结婚前,小朱购买了一套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婚后,小朱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了一大笔钱用于投资,但小丽对此并不知情,且该投资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后来两人
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小朱认为房产应归自己所有,小丽无异议;但对于小朱所借债务,小丽认为这是小朱
个人债务,不应由自己承担,而小朱则觉得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于
个人财产,小朱婚前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应归小朱所有,所以
房产分割上符合法律规定。
2、对于小朱所借债务,因其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小丽不知情,若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该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丽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