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开完庭通常不能申请法官回避。
当事人应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申请,若回避事由审理后才知晓,也得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2.这样规定是为保障
诉讼程序顺利,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利拖延
诉讼。
庭审结束后提出会破坏程序稳定,损害对方权益。
3.若有
证据证明法官存在法定回避情形,且庭审结束后才发现,可向法院反映,不过获支持难度大。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案件
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小朱以主审法官与小李有同学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为由,申请法官回避。小李认为小朱应在庭审前或庭审辩论终结前提出申请,小朱此举是故意拖延诉讼,双方就该回避申请是否应被受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应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申请,若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才知道,也需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小朱在庭审结束后提出回避申请,不符合一般程序要求,这是为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和司法效率,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利拖延诉讼。
2、若小朱有证据证明法官存在法定回避情形且在庭审结束后才发现,可通过合法途径向法院反映,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启动回避程序,但这种情况获支持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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