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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开庭如何判

时间:2025.07.2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444人
律师解析:
1.监外执行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不由开庭审判决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不危害社会的,可暂予监外执行
2.法院审判时发现罪犯符合条件,可在判决时直接决定。
刑罚执行中发现的,由监狱或看守所提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3.监外执行期间,罪犯要遵守规定,不符合条件或违规,可能被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案情回顾:

小朱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小朱突发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监狱发现这一情况后,认为小朱符合监外执行条件。但小朱家属认为不用监狱提出意见,自己也能申请监外执行。而监狱方面坚持按程序,由其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双方产生争议。最终监狱按规定流程为小朱申请,获批后小朱暂予监外执行。

案情分析:

1、监外执行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并非通过开庭审判决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且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等符合条件的罪犯,可暂予监外执行。
2、法院审判时发现罪犯符合条件可在判决时直接决定监外执行;刑罚执行中发现符合条件,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本案应按此程序,由监狱提出申请,小朱家属自行申请不符合规定。
3、监外执行期间,小朱需遵守相关规定,若不符合条件或违反规定,会被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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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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