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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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会依然会按照具体案情来定罪,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若犯罪嫌疑人逝世,其违法所得财物应全额追回或由家属退还;受害人的合法财产须立即归还。所有违禁品及罪犯个人用于犯罪的财物,均应根据法律予以没收。此举旨在维护社会公正,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得到体现,同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若在侦查阶段嫌疑人去世,其刑事责任将自动撤销。 根据我国刑诉法,已故者不再追究刑责,已追究的须撤销案件、不起诉、中止审理或判无罪。这一规定确保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人道的关怀,避免对已故人进行无意义的法律追究。

在经济犯罪案件中,即使涉案人员去世,只要罪行明确且证据确凿,仍可刑事定罪,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发现涉案人员死亡后,相关部门应立即终止诉讼程序、撤销案件、停止起诉、暂停审判或宣判无罪。

在案件的侦查与审查起诉阶段,侦查机构与公诉机关需警惕追讨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确保诉讼程序顺利展开和审判结果实施。法庭审理期间也应追缴。若原物无法追回,需关注其证据价值。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其流通性和统一性使其非特定物,应追缴违法所得款项。无法追缴时,公安司法机关应责令退赔。追缴、退赔的财物,如属被害人合法财产且可归还,应归还被害人;否则,应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