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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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要素是什么本罪的构成条件如下:首先,犯罪主体应为一般民众均可作为主体;其次,从个人意识角度分析,行为人只能存在故意心态;最后,犯罪客体主要指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另外,从行为本质来看,犯罪行为表现为向公众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有毒、有辐射性或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生物物质,从而严重干扰各类社会秩序的合法运作。

在法律层面,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一种,指明知故犯或疏忽大意导致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潜在威胁。触犯此罪,将面临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者可能获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法律层面,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一种,指明知故犯或疏忽大意导致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潜在威胁。触犯此罪,将面临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者可能获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对于投放危险物质罪,我国法律严惩不贷。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故意放火、决水、爆炸或投放危险物质威胁公共安全,都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犯此罪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