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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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动车出售但未过户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购买方承担法律责任。若已交付但未过户,购买者需承担事故责任;若未交付仅交易,则卖方负责。建议车主交易后及时过户,避免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新车主需对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驾驶未年检车辆肇事逃逸将如何处罚,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的问题带来帮助。

车辆肇事未逃逸法院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一旦逃逸就是全责且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根据事故进行定责,一般只要不是人死都不会判刑很重的,事故现场有人受伤一定更先进行救人,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说。

离开现场一方车辆不知道与公交车剐蹭被告肇事逃逸不合理,其没有主观逃避责任的意愿。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如果能判定离开一方不知道发生刮蹭且报案后配合处理,则不能认定为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