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通常情况下,接受刑案起诉与审判的权限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点所在的司法机构。在刑事法律程序中,犯罪行为发生地点对于确立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普通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但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更为适宜或者符合实际需要的话,也可将该类案件交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如发现嫌疑人不承担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满,应立即解除措施。若存在犯罪行为,应依法继续推进司法程序至终审判决。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及时通知当事人及相关单位。

取保候审期间,异地发现新的犯罪行为,管辖权应归犯罪地人民法院。如被告人居所地法院审理更适宜,可移交审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地域管辖以犯罪地法院为首选。

审判后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处理方式是:直接针对新的犯罪事实提起诉讼,或者将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的补充侦查。并且会按照数罪并罚的方式来对案件给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审查起诉时不能直接更改,应当按照新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起诉,在确定犯罪事实和量刑处理后,由司法机关来进行数罪并罚,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