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非法经营烟草属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情节严重会构成
非法经营罪。
2.查获的非法经营烟草,一般被认定为
违法所得或用于
违法活动的财物。
3.法律规定,违法所得应追缴或
责令退赔,
违禁品和供
犯罪所用财物要没收。
4.
非法经营的烟草不属于
被害人合法财产,会被依法没收,不会返还给经营者。
案情回顾:小朱未经许可从事烟草经营活动,在一次执法行动中,其非法经营的烟草被执法部门查获。小朱认为这些烟草是自己花钱购买的,应当返还给自己。执法部门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这些烟草属于供犯罪所用财物或违法所得,不应返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案件随后被移送至法院审理。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及相关规定,非法经营烟草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小朱未经许可经营烟草的行为符合非法经营的特征。
2、《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小朱非法经营的烟草不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范畴,而是供犯罪所用财物或违法所得,所以法院会依法没收这些烟草,不会返还给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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