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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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组织所涉及的开设赌场罪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普遍原则,这种犯罪行为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刑期在五年至十年之间,并且还要缴纳一定数量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刑期可能会更长。在具体的判罚过程中,法院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犯罪的性质、规模、非法所得的情况以及对社会潜在的危害程度等等。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参与开设赌场的案件,法院还会深入评估他们在该组织中的地位和起到的作用等相关因素。

开设赌场罪的组织性体现在预先谋划、设立、管理赌博场所的系统性、连续性及广泛性上。包括提供设备、制定规则、管理资金及招徕赌客等行为。组织者通过此类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并在运营中拥有绝对掌控权,这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法律规范。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开设赌场罪组织者将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具体刑期根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及悔罪表现等多因素,由法院裁定。法律严惩此类犯罪,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组织开设赌场罪,在我国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提供赌博场所及设施的行为。定罪量刑主要考虑盈利意图及是否公开开放。明知故犯且规模较大、影响社会公共秩序者,将被判定为此罪,并依法惩处。

要结合案件的情况来确定,一般会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就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会处相应的罚金,这在法律中都是有规定的。具体组织开设赌场罪怎样判,若对于此问题还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继续阅读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