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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离婚期间一方恶意欠款怎么办

时间:2025.07.01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898人
律师解析:
1.夫妻离婚时一方恶意欠款,判定关键在于是否为共同债务
若未用于共同生活、经营,也非双方共同意愿,通常算恶意欠款,属举债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还。
2.非举债方要举证债务不符共同债务条件,像证明未用于家庭开支、自己未同意等,可收集消费记录、证人证言
3.债权人起诉时,非举债方应积极应诉,说明情况并提交证据
法院查明是恶意欠款,会判举债方独自承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正在闹离婚。期间,小朱瞒着小丽在外借了一笔钱。小丽得知后,认为这笔债务是小朱恶意欠款,不应由自己承担。小朱则坚称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小丽也有偿还义务。双方为此争执不下,随后债权人将小朱和小丽一同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债务。

案情分析:

1、判断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在于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未满足这些条件,一般认定为恶意欠款,属于举债方个人债务。本案中若小朱的欠款未用于家庭开支且未得到小丽同意,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2、小丽作为非举债方,需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条件,比如消费记录、证人证言等。她应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情况并提交证据。若法院查明属于恶意欠款,会判定由小朱独自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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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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