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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追究刑事责任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5.06.26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979人
律师解析:
1.我国对醉驾追究刑责适用危险驾驶罪。
当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80毫克/100毫升以上,在公路、城市道路等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处驾车,就属醉驾,按此罪处罚
2.涉及的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等。
3.若醉驾致事故且负主责、血液酒精含量200毫克/100毫升以上、在高速路等驾驶、驾驶载乘客营运机动车,或有严重超员等情况,会从重处罚

案情回顾:

小许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在某广场行驶,被交警拦下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20毫克/100毫升。小许认为广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道路”,自己不应被认定为醉驾。然而交警指出广场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属于“道路”范畴,坚持按醉驾处理。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应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小许血液酒精含量达220毫克/100毫升,且广场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属于法律规定的“道路”,其驾驶的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所以小许构成醉驾。
2、小许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符合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应依法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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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淑圆律师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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