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抢劫公私财物17万元已达
数额巨大标准,
主犯法定刑是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
死刑,还会并
处罚金或
没收财产。
2.
从犯在
犯罪里起次要或辅助作用,
量刑时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3.若从犯有如实供述、
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情节,会更多考虑
从轻处罚。
4.最终量刑要结合
犯罪事实和从犯参与程度确定,仅望风没实施
暴力的,可能在低幅度量刑;
参与暴力威胁的,从轻幅度小。
案情回顾:小许、小李、小胡三人预谋抢劫。抢劫过程中,小许和小李直接实施暴力威胁
被害人,抢走公私财物共计17万元。小胡负责在一旁望风,未实施
暴力行为。案发后,小胡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有认罪认罚、退赃退赔情节。三人被警方抓获后,对于小胡的量刑产生争议,部分人认为应从轻处罚,部分人觉得从轻幅度不应太大。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抢劫公私财物17万元属数额巨大,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
罚金或没收财产。小许、小李、小胡构成抢劫罪。小胡在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在量刑时从轻、
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2、司法实践中,小胡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情节,且仅负责望风,未实施暴力行为,应在法定刑较低幅度量刑。最终量刑需综合整个犯罪事实、小胡具体参与程度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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