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明知伪造货币而使用,无论金额多少,均为犯罪。一万元人民币以上即算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罚款一万至十万。购买后使用的,按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论处。出售、运输并使用的,双重指控,可能面临数罪并罚。持有或使用假币,四千至五万为“数额较大”,五万至二十万为“数额巨大”,二十万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所有行为将依法严惩,市民须守法。

伪造货币罪的处罚依据金额和情节:一般情况下,持用伪造货币最高判三年徒刑及一万元罚金;情节严重,面额三千元或张数三百张以上,判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罚金两万至二十万元;金额达十万元或张数一万张以上为严重犯罪,判十年以上徒刑,罚金五万至十万,可并处财产没收。

伪造货币违规行为按金额分级量刑:小额案件(一万元至十万元罚金,三年以下徒刑或拘留);大额案件(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罚款,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金额特别巨大(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罚款,十年以上徒刑,可能没收财产)。

持有、运用假币的行为分为三个阶段: 1.三千元以内不构成犯罪,无需刑事责任。 2.持有或使用假币达四千元至五万元,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但相对较轻。 3.持有假币五万至二十万元者,属重度范畴,需承担严厉法律责任。

伪造货币行为触法,持有、使用假币情节严重者,将分别按数额被判刑(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甚至十年以上)并罚款(一至十万至二至二十万或五至五十万),数额特别巨大还可能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