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非法拘禁的犯罪主体是谁

非法拘禁的犯罪主体是谁

时间:2025.06.1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160人
律师解析:
1.非法拘禁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相应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此罪。
2.司法实践中,实施非法拘禁行为的主体多样,有直接剥夺他人自由的个人,利用职权便利拘禁他人的公职人员、企业职工等,为讨债扣押他人的债权人,以及共同犯罪中的其他共犯
3.单位不能成为本罪主体,但单位组织指使人员实施且情节严重时,要追究主管和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因小丽欠其债务不还,遂伙同小胡将小丽强行带至一处偏僻房屋,限制其人身自由,要求小丽还钱。小胡明知小朱的行为是非法拘禁小丽,但仍参与其中。小丽家属报警后,警方将小朱和小胡抓获。小朱认为自己是为了讨债才限制小丽自由,不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

1、非法拘禁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小朱和小胡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符合主体要件。小朱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小丽,小胡作为共犯参与其中,二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
2、单位不能成为非法拘禁罪的犯罪主体,本案主体是个人,不存在单位犯罪情况。小朱以讨债为由不认为自己犯罪的观点不成立,非法拘禁不以合法目的而改变其违法本质。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