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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意味着立案了吗

时间:2025.06.1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立案 阅读:1408人
律师解析:
1.立案与开庭有别,立案是诉讼开端。
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受理登记才完成立案。
2.开庭在立案后,要经过送达诉状、被告答辩、确定举证期等准备工作,案件就绪才安排开庭。
3.先立案才有开庭,没立案法院不会直接开庭。
当事人收到开庭通知,可查看立案受理通知书确定是否正式立案。

案情回顾:

小朱向法院起诉小李,认为小李未履行合同约定给自己造成损失。小朱提交起诉材料后,很快收到了开庭通知,但却没收到立案受理通知书。小朱对此存疑,不确定法院是否正式立案就安排了开庭,担心后续程序的合法性。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立案是诉讼的开端,法院需审查起诉符合条件后受理登记才完成立案。本案中小朱未收到立案受理通知书,不能确定法院已完成立案程序
2、开庭应在立案之后,要经过送达诉状、被告答辩、确定举证期等准备工作。若未立案就开庭,不符合法定程序。小朱可依据是否收到立案受理通知书来确定案件是否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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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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