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欠款人在
诉讼前
转移财产,
债权人可按以下方法维权:
申请诉前
财产保全。
债权人提供
担保后,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对被转移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防止财产流失。
行使
撤销权。
若欠款人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且
受让人知情,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转让行为。
积极举证。
诉讼中,债权人要证明欠款人转移财产及对债权实现的损害,让欠款人担责,保障自身债权。
案情回顾:小朱
借给小胡50万元,约定还款期限已到,小胡却迟迟未还。小朱准备
起诉时,发现小胡将名下一套房产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了小丽,且小丽知晓小胡欠款未还的情况。小朱担心自己的债权无法实现,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小朱作为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提供相应担保后,法院会对小胡转让的房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该财产被进一步转移或处分。
2、因小胡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房产,对小朱的债权造成损害,且小丽知道该情形,小朱可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小胡与小丽的
房产转让行为。
3、在后续诉讼中,小朱要积极举证证明小胡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以及该行为对自己债权实现造成的损害,使小胡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保障自身合法债权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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