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监外执行人员离市、县或迁居,要经执行机关批准。
2.法律没明确去外地的最长时间,执行机关会根据出行目的、预计行程等具体情况审批,还会要求在合理时间返回并报备行程。
3.未经批准擅自外出且
情节严重,可能被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4.如需去外地,要提前申请,获批后按要求行动,保持与执行机关联系,遵守规定,避免不利后果。
案情回顾:小朱因
犯罪被决定监外执行。一日,小朱未向执行机关报备,便擅自前往外地游玩。执行机关发现后,责令小朱说明情况。小朱称自己以为去外地时间不长,不会有问题。但执行机关认为小朱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其行为可能违反监外执行规定。小朱则觉得自己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应受到处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人员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小朱未经批准擅自前往外地,已违反该规定。
2、虽然法律未明确去外地的最长时间,但执行机关会依据具体情况审批。小朱未申请获批就外出,存在
违规行为。若其擅自外出情节严重,可能会被收监执行剩余刑期。所以监外执行人员去外地需提前申请,获批后按要求行动并保持与执行机关联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