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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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涉案嫌犯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有权向负责实施逮捕行为的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必须能提供充分且合适的保证条件以确保嫌疑人不会有任何逃脱侦察或审判的意图,亦无法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属以及其委托的辩护律师有权向负责案件侦查、起诉与审判工作的司法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等)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取保候审措施。此项申请的最终决定权归属于办案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予以裁定是否同意施行;申请时需向上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文件,同时附上担保人的相关资料或保证金额度,以确保取保候审期间申请人人身及财产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检察院批捕后,取保候审应向何人提出申请自实施逮捕之后,若想寻求取保候审之宽限者,应为此向下列负责的机关提出申请:1.如在案件侦查期间,申请人需亲自将申请递交至公安机关;2.当侦查工作告一段落,案件已顺利移交至检察院之际,则需向检察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3.若检察院已经根据调查结果向法院提起了公诉,那么此时便应向法院提交申请。

当被正式批准逮捕之后,取保候审应由犯罪嫌疑人向相关办案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在此期间,若犯罪嫌疑人具备被准予取保候审的资格,首先必须有申请人亲自向相关司法定制机关递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以待其进一步审核。司法机构在接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是否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做出相应的研判,如确认无误,将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印发《取保候审决定书》与《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被批准逮捕后,还能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吗?可以!被逮捕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都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只要能证明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等,那么检察院会综合案情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