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不知情被告侵权咋办
时间:2025.06.07
标签:
知识产权
商标
阅读:1189人
律师解析:
(一)
收集证据表明不知情,如确保进货渠道正规,留存合法
采购合同和发票,以此体现商品来源清晰、价格合理,证明无
侵权主观故意。
(二)证明商品合法取得且说明提供者,可主张不承担
赔偿责任。
(三)审查原告
商标,查看是否存在权利瑕疵,例如商标是否有效、是否已过续展期。
(四)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尝试达成和解协议;
若协商不成,按时参加
诉讼,在法庭依据事实和法律抗辩,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小何经营一家小商店,近期突然
收到法院传票,被小丽指控所售商品
商标侵权。小何感到十分冤枉,称自己并不知晓所售商品涉及侵权。他认为自己的进货渠道正规,有采购合同和发票,商品来源清晰、价格合理。小丽则坚持小何侵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何若想证明自身无侵权故意,需积极收集如正规进货渠道、合法采购合同与发票等
证据,以此证明自己对
侵权行为确实不知情。
2、若小何能证明商品是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依据相关法律可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
3、小何还应对小丽的商标进行审查,查看其是否存在权利瑕疵,如商标是否有效、是否已过续展期等。
4、小何可积极与小丽沟通协商,尝试达成和解协议。若协商不成,需按时参加诉讼,在法庭上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抗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