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被判
管制后再
犯罪通常不算
累犯。
累犯分一般和特别两种。
2.
一般累犯要求曾被判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刑罚执行完或赦免后5年内又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3.
特别累犯是实施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者,刑罚执行完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这几类罪。
4.管制不属于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满足一般累犯条件;
若所涉犯罪不在特别累犯范围内,也不构成特别累犯。
案情回顾:小何曾因犯罪被判处管制。
管制执行完毕后不久,小何又实施了新的
犯罪行为。此时,对于小何此次犯罪是否构成累犯产生了争议。一方认为小何有犯罪前科且再次犯罪应认定为累犯;另一方则认为小何之前被判处的是管制,不应认定为累犯。
案情分析:1、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要求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小何之前被判处的是管制,不属于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符合一般
累犯的构成条件。
2、特别累犯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若小何所涉新犯罪不属于特别累犯规定的特定
犯罪类型,也不构成特别累犯。所以,小何被判管制后再犯罪通常不认定为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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