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不知情且无
主观故意,一般不构成
犯罪,不会被
判刑。
不过,司法中得有充分
证据证明这点,像未参与诈骗策划、实施,没获利等。
2.若无法证明不知情,会根据在团伙中的行为和作用判定是否构成诈骗罪。
3.起辅助或次要作用,可能是
从犯,会从轻、减轻或免罚;
起主要作用,按
主犯论处。
所以,证明不知情很关键。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组成诈骗团伙实施诈骗活动。在警方调查中,小胡声称自己对诈骗行为毫不知情,没有参与策划和实施,也未从中获利。但小朱和小李指认小胡参与了部分诈骗环节。这就产生了争议,小胡是否真的对诈骗不知情成为案件焦点。
案情分析:1、若小胡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在整个诈骗过程中,未参与策划、实施,对诈骗行为毫不知情且未获利,由于不存在主观故意,通常不构成犯罪,不应判刑。
2、若小胡不能有效证明自己不知情,根据其在团伙中的行为、作用,可能被认定构成诈骗罪。若小胡在诈骗中起辅助或次要作用,可能认定为从犯,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若起主要作用,则按主犯论处。所以关键在于小胡能否有力证明对诈骗不知情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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