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挪用项目经费可能构成
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非法活动,或
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或数额较大超三月未还,都属此罪。
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标准各地有别。
通常,用于非法活动数额5千至1万以上,用于营利活动数额1万至3万以上,应
立案追诉。
3.犯挪用公款罪,一般处五年以下
徒刑或
拘役;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徒刑;
数额巨大不退还,处十年以上徒刑或无期徒刑,
量刑会综合考量多因素。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经费管理。在工作中,他利用职务便利,将项目经费挪用归个人使用。其中一部分用于非法活动,一部分用于营利活动。小胡发现后向单位反映,经调查,小许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的数额达8千元,用于营利活动的数额达2万元。单位认为小许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而小许却认为自己只是暂时借用,不构成
犯罪。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小许将项目经费挪作个人使用,分别进行非法活动和营利活动,且数额达到了立案
追诉标准,符合挪用公款罪的
构成要件。
2、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
犯罪情节、挪用金额等因素。小许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和营利活动,可能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处罚,具体需根据
司法机关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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