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死缓转有期前的
羁押时间可算入刑期。
按照法律规定,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天折抵刑期一天。
2.死
缓期间无
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减为无期
徒刑;
有
重大立功表现,减为二十五年
有期徒刑。
减为有期或无期时,之前羁押时间会折抵刑期。
3.比如被判处死缓者,死缓期表现好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若此前已羁押一年,实际执行刑期为二十四年。
案情回顾:小何因
涉嫌犯罪被依法羁押,后被法院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死缓执行期间,小何表现良好,无故意犯罪且有一定悔改表现。二年期满后,小何被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然而,小何认为其之前被羁押的时间应折抵刑期,而监狱方面起初对此存在不同意见,双方就该羁押时间是否折抵刑期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小何在被判处死缓前有被羁押的情况,符合此规定适用条件。
2、死缓期间若无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在此过程中,之前被羁押的时间应折抵相应刑期。所以小何之前被羁押的时间应在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刑期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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